《談談何為負責任之性行為及对同性及变性的看法》

《談談何為負責任之性行為及对同性及变性的看法》


人本身的性欲念是与生俱来的,因此在青春期发育后,就会受到自身的荷尔蒙影响而产生性的需要,因此面对这种问题的时候,人们首先应该理解,〝性〞不是一个罪恶。也都不是罪过。正因为父母的教育或者社会的风气,影响了我们正常的思想,常常把性需要看作洪水猛兽一般。把性弄得不可以在人前提,不可以在人前讲。因此会造成很多人对性的一种误解,以令到长大之后,更加把这个问题恶化,在今天,因有群友提出欲念的问题,所以师父在这里开一堂课程专门讲这个问题就是讲“性”在于刚开始的时候也提及了,性欲是与生俱来的。


因此,若产生了性欲的时候,我们应如何自处呢?有些人说,不要理会它。但用这种方法,难道欲念。会自动消减么?若能就此便消减了当然好,但欲念不能消减时,又应如何去处呢?

当然,在传统礼教之下,性这个问题是应该在我们婚后才可以谈论及行使的。但在于现今社会趋势下,孩子都渐趋于早熟了,因此,有很多时候,在未婚之前便会产生了一些性的问题(婚前性行为)如果不能理解应该怎么样处理继而便会产生一些严重的后果。

第一,当然就是可能会怀孕了;
第二,会有各种性病产生;
第三,在伦理关系上也会产生问题。因此,在发生性行为之前,我们应该要想想,如何才是一个负责任的性行为呢?

所以在开始这种行为之前,我们便应该有准备,而不至于导致一些严重的后果。

而另一方面,由于年青人之生理也趋早熟了,在于14,15岁的时候便会产生欲念,当然,在此时候,我们是不可能会那么早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20,女18)那么,我们也只可用自我解决的方法来处理此等问题(自慰)。


而这种方式,虽然是可以解决一时之性欲需要,但在心理方面,便会有一种内疚及羞愧之情况出现,常常会把自己之品德看成污秽以及下流。

在神明教导择罡的过程里,神明教导择罡说,众生的欲念既是与生俱来之一种感觉,若果欲念产生时,便好像人们肚子饿的感觉一样,那么肚子饿当然要吃东西吧,又何须自觉惭愧呢?

因此,只要能适度的平衡此种行为而不过度,就好像我们饿肚子了要吃饭一样,是无需要有任何愧疚感的,以上所说的事,重点是要自然而产生的。

但当然,若在思想上自我过度追寻那种性欲感受,便另当别论了。

以上的话题,我们不但要自己理解,也应将此开明之态度灌输给年轻的一辈让他们也有一个正确的思想。

2. 感情交往与性

问:在一段感情交往关系里,什么时候发生性行为才算合适?

师父答:那就要看有性关系开始时,是为了什么原因了。这个问题的答案,不是说在年轻有,或年长时才有,然后分对或错。其实这一点是要看自己身体荷尔蒙而自然而然产生的。


如果你只是为了解决性欲,那就要看你的性行为是否是一个负责任的性行为,在于不伤害自己也不伤害对方的情况下,在神的角度来说呢,是没有问题的。


这一点上,就好像动物界一样,皆因他们是没有伦理关系,只在于身体生理上之需要而发生,但在于人的关系上,我们也许要在这个问题上留意一点。

问:正是因为不知道性对情侣关系是促进还是阻碍,怎么样会促进,怎么样会阻碍,所以想知道什么时候发生性关系算是比较合适?

师父答:如果,只是为了发泄性欲,只要达到一个负责任的性行为,那么,什么时候都可以发生。但是在于感情上,那么当然要达到两情相悦,并有所准备结婚时,便适宜而发生了。

 其实在现世代来说呢,年轻人对婚姻的概念也不是那么重视了,因此如果我们依旧墨守成规的话,也已经不合时宜了。

问: 如果最终一个人没有结婚,那算不算没有完成人生任务呢?

 师父答:要这么看了,人生任务不是一定要结婚的,没有结婚也不代表没有完成人生任务啊。

3.    乱伦与性

问:乱伦的问题是不是有罪呢?

师父答:如果他们两情相悦真的相爱,不是有罪,但会不会因为这样而产生罪恶感呢?这点便要考虑了。但在于兄妹,姐弟恋,这个就另当别论了。


例如:若一对兄妹恋,或者说姐弟,他们异地相隔,大家并不认识的话,直至结婚后,才知道有血源关系,那何来有罪呢?问题只在于繁殖孩子而孩子生理上有否遗传缺陷,除此之外何罪之有呢?

        问:那么父女,母子之间,如果发生性关系,就会有问题吗?

师父答:很简单,那要看他们的关系是成了母子关系还是性伴侣关系了?要这么说,我们要理解,那种爱是什么爱,他人所写的东西我不去评论,但用我的认识来说,我们要分清楚,甚么是父母与子女之爱,兄弟之爱,夫妻之爱,而不是把所有爱都搅在一起,然后说就是“爱”。


也不能说是为了欲念而产生了性行为,就狡辩这是爱,这是不能接受的,若是 “母子恋”,“父女恋” 的话,这个是不应该将伦理道德搞乱的,那样就是将亲情关系摧毁了。若是摧毁了之后,可不可以用“爱”来弥补呢?相信很难了,固此,这种性关系是神明不答允的。

4.   对同性恋及变性的看法

问:同性恋是罪吗?

 师父答:现世代同性恋之问题,正在讯速增长中,很多人都被这个问题困扰。在师父的角度来说,师父要强调:爱,只有爱与不爱,而同性者如果有感情的存在去爱,在于我来说这也不是一种罪过。但当然在于滥交来说就另当别论了。同性恋不是罪,但是不代表他们可以滥交

问:神的角度对于是不是许可同性恋结婚怎么看待的?神要不要管这个事情还是完全留给人自己去决定?


师父答:在于神的角度来说,同性恋不是罪。所以同性人要结婚,神明对此没有反对意见。

    问:师父,我有个问题,看到师父对待同性恋的看法很宽容,那同性恋有违反宇宙法则


       师父答:没有,只因早在十多年前,神明曾经将此问题详细分析给师父了解,就是料到在这一时刻同性恋的问题会被广泛谈论,因此要师父将正确的讯息资料带给人们。

    问:师父,变性人呢,他们或者她们违反了宇宙法则吗,会遭受报应吗?

         师父答:其实在于宇宙法则来说,我们提倡是不违反大自然的定律,当然,若果一个人要变性了,那么定必会伤害到自己的身体组织,若在此问题上看来,确实有一点违反自然定律,但在宇宙法则这一方面,因此举只是他个人之抉择,故此在神明来说,并不需要受到谴责,但是有一点的必须要知道,选择了这条道路之后,他要承受不少的压力,若然他自觉能承担此后果,在于旁人来说,又何须加以阻拦呢。

        问:那师父,如果投胎是有业力所致,那为男为女也是业力吗?

        师父答:这个问题在我的知识里,人今生的到来是为了学习做人之道,待它日到达另一个境地之用,因此,我并不认为今生身为女性之躯是因业力太重的这种传说。

        问:这个我也不信。

        师父答:神明曾说,众生皆平等-唯独女儿身,你明白这句说话吗。

        问:不明白,让我猜一下,是因为女性是母亲所以伟大?

          师父答:不对,《众生皆平等-唯独女儿身》……..其实从字面意思来看其实是有不对的,既然是众生是平等的,又为何要说唯独女儿身而不获平等呢,其实,神明当初的意思,是要人们知道,神创造人类之时,男女本是平等的,但可惜有些女性,她自己身为女性,但在受到一些不公平的对待之时候,她不作出反抗及拒绝接受不公平的对待之时,反而将这种不公平延续到其他女性身上去,她们会说,我是女性而受到这种不公平对待,那么你亦是女性,你唯有也认命吧,也应同是接受这种不公平的对待吧,这对我才是公平了。

         问:刚才突然有一瞬间觉得和师父的对话似曾相识,似乎早就知道会有今天的对话呢。


         师父答:《众生皆平等-唯独女儿身》其实并不是上天对女性不公平,因此身为女性更要自强不息,从前神明说,要师父体验女性的苦难,神明要师父亲身体验女性之苦,故此我灵道是从不会拒绝有缘的女性入学的,这亦是神明的旨意。

5.       婚姻与婚外情

5.1.    有的人有家庭,却在外面乱搞。那些人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离婚就没有伤害。这种观点怎么看?

师父答:这个问题可以这样来看,首先我们应了解婚姻的制度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两情相悦,而互相许下承诺,对对方给于爱及保护,这是一种普世的价值。因此,若自己的伴侣容许了其他人进入他们的世界,那么便会把自己的誓言摧毁了。若这样的话,在自身来说,又应该如何自处呢?

不要忘记,在我们婚姻开始的时候,也曾经向神明或伴侣发誓,会将自己的爱给对方,此志不渝。所以,神明是接受这种誓言的,因此在于神明来说,婚外情是不被接受的。

5.2.    可是出轨的人说他不爱那个外人,所以觉得没有违背誓言

师父答:在于师父来说,若明知自己的伴侣有这种婚外情行为出现,那么在个人来说又有如何感想呢?还是去爱对方,还是让自己伴侣的爱来分配他人吗?


出轨的人说,他不爱那个外人,所以觉得没有违背誓言,那么对方又可否接受自己的伴侣有这种婚外情行为出现呢?

若他说可以的话,就已证明,这个人已经是不爱自己了,那么大家都没有爱存在的时候,这段婚姻就完蛋了。试想想谁人会让自己所爱的人去爱别人呢。因此用这种行为及自私之心态来对自己曾心爱之伴侣,择罡更是会对此人鄙视呢。

5.3.    参考: 美国马萨诸赛州最高法院关于婚姻的定义

Civil marriage is at once a deeply personal commitment to another human being and a highly public celebration of the ideals of mutuality, companionship, intimacy, fidelity, and family.

婚姻,是一对夫妇向对方作出的庄重的个人承诺. 婚姻,同时也是一个高度意义的公共庆祝仪式, 来庆贺他们之间的相知相许,相濡以沫,亲密无间,忠贞不渝,还有家庭的意义.

Margaret Marshall 玛格丽特 马绍尔

Chief Justice of the Massachusetts Supreme Court

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In the case of Goodridge v Dept. of Public Health (2003)

6.       处女情节

6.1.    师父对处女情节的问题怎么看?

师父答:处女情节的问题不是在生理上,而是在心理上,因为在于女性来说,大多数是接受有爱然后才有性的,所以传统上是会从一而终。因此传统上,女姓对自身首次发生性行为这种事情看得较重。当然了,现在时代已经改变,在一些社会里,很多时候人们反而将这个问题作为一个笑话看待。但现时在西方世界来说,反而有些地方会越来越接受这种婚前不应发生性行为的传统。

6.2.    以前大家受“处女情节”影响还满重的,但是现在我看到有点物极必反,就是很多年轻人把发生关系当成一种炫耀的资本,那么,这中间我想是有一个度的,那这个度是什么呢?就是恋爱到什么时候才可以发生性关系?

师父答:恋爱到什么时候才可以发生性关系?应到能承担发生性行为的后果之时候。在这个社会的制度里,已经不是说,结婚不结婚才可以发生性关系,而是说你们能不能承担后果。就是无论做什么决定,要看自己承担得起与否。

因为现在师父不是在说教,而是讨论应付现时性行为问题的处理方法。比方说,有一个男性想和一个女性发生性行为,那么,女方应该向男方说:“你是爱我的吗?若你和我发生性行为后,你会迎娶我吗?”这样便会令那个男生露出原形了,也可以从这方面让男生知道,他这种行为是需要负责后果的。

很多性关系发生后,男方不想承担责任,过后女方就会怨恨那个男的骗她,但是女方就没有责任吗?因为发生关系除了生理上的需求,心理上也得有需求才行。

正因为现代有很多女性会觉得如果不接受这个男人的性要求呢,就会给男方觉得自己不爱对方,这是一种错误的想法。人们,总要为自己设想,而这种想法并不是自私,若对方是真的爱你的话,那么这男伴同样也会为女方而设想,皆因要承受后果的,大多数也在女方身上。

7.       性需求与心理问题

7.1.    有生理需要是正常的,但是人的性欲太过强烈的话,那么平时要怎么训练自己呢,因为有时候我觉得道德是控制不了生理上的需求的?

师父答:我首先在开始时候已经说了,性是与生俱来之事情,并没有什么邪恶和污秽。

因此,用何种方式能达到这种满足,这都只是一种媒介以及过程,只要没有在法律上或道德上有所掋触,那么这只是个人或双方的一种协定。所以,我们不需要把这种过程看得太过重要。

至于在心理控制不了生理的事情上,也正是今天师父要提出这个问题的原因,就是在于生理有此需要的时候,人们做出自慰的行动,并不是罪,也无须羞愧。

而在于心理上的控制问题上,师父也说了,不要无止境的让自己的思想淫乱下去,这样便是不当的行为了。皆因会令自己的心志迷乱,而做出错误的行动。

8.       结语

师父说:其实这次为什么要教育你们性的知识呢,最重要就是要你们去认识和面对性的问题。

皆因这个问题,将来你们一定会遇到的而且要面对,所以应该要有一个良好的和正确的观念去对待性。

他日当你们结婚之后,也要很坦诚和自己的伴侣去沟通。因为性在人生的过程中是占有一个很重要的位置,那么很多时候为什么会有婚外情或者感情的问题产生呢?大多数时候都是因为性的问题。

你们也都可以趁着一次机会让自己有一点的认识,将来能够教育自己的子女和后代。

择罡-灵道学堂执教导师暨茅山真心教阳师,以入世体悟教授人生哲理并传授法门,专业解决灵异灵界事。 欢迎咨询。(QQ:260294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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